

在广告传媒行业,文案用词稍有不慎就可能触碰法律红线。可可西文化有限公司在服务客户的过程中发现,不少企业因不了解广告法禁用词而面临处罚风险。那么,广告法究竟禁止使用哪些词语?
首先,绝对化用语是重点监管对象。根据《广告法》第九条,商品或服务广告不得使用“国家级”“最高级”“最佳”等用语。常见的“第一品牌”“销量冠军”“顶级工艺”“全网最便宜”等表述均属于禁用范围。需要注意的是,这类词语的判定不局限于字面,带有同等绝对化含义的变体同样违规。
其次,虚假承诺类词语需警惕。广告中不得含有“保证治愈”“无效退款”“100%有效”等对效果作出明示担保的内容,尤其涉及医疗、美容、教育培训等行业时,监管更为严格。此外,“国家免检”“特供”“专供”等标签也已被明令禁止。
第三,涉及权威背书的词语要慎用。未经授权使用“央视上榜品牌”“国家领导人推荐”等表述,或利用国家机关、医疗机构名义作证明,均属违规。广告传媒公司在策划创意时,应避免虚构权威关联。
可可西文化有限公司建议,广告主和创作者在发布前对照《广告法》逐条自查,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务。合规用词不仅是法律要求,更是品牌长远发展的基础。